【要闻】
● 11月6日,市消委会受邀参加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举办的“合作引领 共促消费”2024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费者权益保护会议,助推深化粤港澳消费维权合作,持续提升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水平,共建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 11月7日,市消委会发布典型案例《约定交楼后送货,商家要求预约提前发货构成违约》,提醒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https://mp.weixin.qq.com/s/jmfgaRDNEpPK5SuWsEpsIQ
【声音】
▲消委会在线
近日,市消委会联合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推出“消委会在线”栏目,每天下班高峰期在FM94.6频道播出系列消费提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为佛山“代言”。
*消委会在线第六期播出“佛山农贸市场放心消费承诺亮码经营”
*消委会在线第七期播出“双十一消费提示”
*消委会在线第八期播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提示指引”
*消委会在线第九期播出“医疗美容变美避坑提示”
*消委会在线第十期播出“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消委说法】
▲11月8日,针对未成年人购买饰品后,监护人不认可消费申请退货退款被拒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需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和未成年人日常消费习惯来判断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是否相适应,从而判断是否需监护人同意消费。
版权所有: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ICP备案:粤ICP备2020133524号
Email:fs315@163.com | 技术咨询:0757-88338818 网站地图
佛山市消委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7号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