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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舞蹈课都没上,还得扣除20%违约金才能退费?看看法律怎么规定!
日期:2024-11-13 来源: 本网 标签: 字体:【

【案例】

高女士在某舞蹈培训中心花费3980元办理一张学习成人爵士舞的年卡,在办完年卡后,由于那段时间身体不适以及本身的时间冲突等原因一直未能前往中心上课,现因工作调动要离开本地,因此找到商家并提出年卡退费事宜,但商家表示退费需按照合同协议办理,即如果是个人原因不上课申请退费的要收取违约金20%,并且建议消费者通过转让的方式可降低损失。

高女士则认为自己从未上过课,未接受过任何服务,商家收取费用不合理何况办卡时从未提及,协议上更没有注明退款要收取违约金,商家理应全额退款。

【律师点评】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唐学军律师表示

在处理此类消费纠纷时,首先应仔细审查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应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合同中确实未明确说明退费需收取违约金,那么商家要求收取违约金的做法可能缺乏法律依据。同时,考虑到高女士实际上并未享受过任何服务,商家应当在扣除合理的手续费后,退还剩余费用。佛山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建议高女士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择舞蹈、健身、培训机构时,应当根据自身情况,保持谨慎周全的态度,避免冲动消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全面细致阅读条款,对有疑问的条款应及时提出异议,并与机构协商修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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