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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包过”有风险 贷款培训不可信
日期:2024-09-26 来源: 本网 标签: 字体:【

近期,佛山消委会在消费者林女士的咨询中了解到,林女士在一临时摊位购买了培训“包过”服务,并与广州A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培训费用2.4万元,在摊位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林女士通过某消费金融平台办理贷款,款项转至了广州B公司。培训学习三个月后,林女士发现对培训录播的学习形式无法接受,且林女士未能通过考试。但与公司交涉时,林女士才发现,培训“包过”等关键内容并未写入合同里面。

市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季江凯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林女士鉴于广州A公司提供“包过”服务才签订的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林女士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款项。

林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有两个方面需要进一步举证:一是“包过”等关键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二是与广州A公司签订合同,款项支付至广州B公司。在解决具体纠纷时,林女士需要进一步搜集相应证据证明签约是基于A公司承诺的“包过”服务;同时通过合同金额、支付时间等证据证明广州B公司收取林女士支付的款项系与广州A公司签订的合同款项。

类似该案例中的林女士,也有较多消费者选择网络贷款分期支付培训费和学费,但当消费者需要退课退款时,却发现退费退不成,还要还贷款。在此,佛山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培训贷”“消费贷”套路。

一是要选择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企业,多方了解企业业务能力和相关资质,根据实际需要匹配相应的服务、合适的项目或课程。

二是要理性消费,警惕各类诱惑。消费者应当结合自身的消费水平和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消费产品或服务,警惕各种诱导式、吹嘘式营销,谨记所有承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切勿轻信销售的口头承诺。

三是谨慎选择“培训贷”业务,如果确实需要使用贷款,应当尽量选择正规的、有保障的金融平台,计算清楚本金、利息和提前解约甚至是逾期违约等成本;

四是保存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应当注意保存交易过程中的有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收据等。遇到贷款类消费纠纷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求助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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