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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佛山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号)
日期:2024-01-31 来源: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签: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3年佛山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工作,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根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佛市监抽检〔2023〕287号)的要求,本次共对131家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涉及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密胺餐具等27细类产品;产品生产者主要涉及我市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以及省内广州、东莞、潮州等地,省外产品主要涉及浙江、江苏、安徽等地。

本次抽查重点对食品相关产品中一次性餐饮具、密胺餐具等19个细类产品按照《佛山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版)》的检验项目进行监督抽查检验;对食品相关产品中食品接触用不锈钢餐制品、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婴幼儿塑料餐饮具、一次性竹木筷子、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日用陶瓷餐饮具、食品接触用金属罐7个细类产品按照《佛山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版)》的检验项目进行风险监测。

经检验,本次在生产环节发现1批次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质量不合格,在流通销售环节发现1批次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不合格项目为结构;食品用聚四氟乙烯涂层制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项目为总迁移量(4%乙酸,100℃,2h)、浸泡液(不合格及问题产品名单见附件)。

二、生产经营监管警示

对本次抽查发现我市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及风险监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风险监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三、消费安全指引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相关产品(如超市、商场等),在购买产品时,重点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要看清是否有QS标志或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提高产品质量保障。

(二)尽量选择品牌信誉较好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牌信誉较好的食品相关产品企业的生产环境较好,对原材料的采购要求较高,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较高,售后服务也较好,出现质量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

(三)妥善保管发票凭证。消费者购买产品应保存好使用说明书、“三包”证明和保修卡,如有随机工具及备件要认真清点,并要求经销商出具正式发票,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附件:1.2023年佛山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23年佛山市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问题产品及企业名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2023年佛山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et

附件2:2023年佛山市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问题产品及企业名单.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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