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热线联合佛山市消委会,推出系列消费科普新闻报道《醒目消费指南》。第一期,我们先来看看近年非常火热的演唱会。
案例一
雷女士是A乐队的歌迷,前段时间特意购买了2张演唱会门票去追星。但没想到,说好的表演预估120分钟,结果现场只表演了100分钟。
而且,演唱会中途还加了个“神秘嘉宾”环节,A乐队唱着唱着,换成了B乐队,虽然B乐队只是唱了几首歌,但两个乐队来回切换又浪费了些时间,中途大屏幕甚至还插播了广告,令雷女士大失所望。
于是,雷女士找到消委会投诉了一番。那么问题来了,消费者观演体验差,可以调解并申请退费吗?
负责调解此案的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工作人员林燕佳介绍,一开始主办方是态度强硬的,以“演出内容已经经过行政许可部门审批”、“消费者已经当场看完了并未提出退款”、“具体演出时长以现场为准”等理由不愿意配合调解。消委会分析认为,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每个观众的主观感受都是不同的,“神秘嘉宾”的影响大小也是无法准确判断的,但是主办方也应该尊重观众的意见和需求,为观众提供更优质的观演体验。
“我们从法律、服务质量等角度出发,耗费了比较多精力跟主办方沟通,建议主办方与消费者协商。”林燕佳说,“幸运的是,后来主办方态度有所缓和,有调解的空间,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
案例二
无独有偶,小张也遇到演唱会类的纠纷。小张原本买了一张C歌手的演唱会门票,但由于C歌手受伤了,导致原定于今年年中的演出,延期至明年年初。
确定延期的时候,主办方曾开通过半个月的全额退款渠道,可小张当时没有选择退票退款,直到近期发现演唱会遇上春运,很难抢到车票,才提出退票需求。那么,在交通遇阻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全额退款吗?
面对这个疑问,佛山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团法律宣讲团团长李欣蕾给出了他的观点:“因为主办方把演出时间确定在明年年初,也就是阴历的年底,正巧是过农历新年前,刚好遇上春运。在这个特殊的交通节点,消费者可能买不到车票,这实际上是构成了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对于观众来说,不管主办方是否开放全额退费的通道 ,他都可以申请全额退票,也有争取的余地。”
小张还发现,原本C歌手的门票,中途由纸质票变更成强实名的电子票。他去不了,转交给当地朋友的办法也行不通。那么,主办方中途变更门票类型,也能成为全额退款的理由吗?
李欣蕾表示,主办方没有与消费者协商,单方面改变了门票的形式,限制了门票的流通自由,也足以构成全额退票的原因。
醒目消费指南
总的来说,消费者在购买演唱会门票时,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工作人员林燕佳表示,首先建议消费者通过官方渠道购票,避免上当受骗。“消费者在购票前,也应该阅读清楚购票与退票的规则,以及演出的内容、阵容等,保留相关的宣传资料及消费凭证;同时也建议票务平台及主办方,应当在宣传页面上明示演出曲目、演出时长、演出人员、退费退票等事项详细信息。”
而佛山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团法律宣讲团团长李欣蕾则表示, 消费者要注意保留以下内容:第一,购票网站与点击购票的过程, 第二,打印出来的电子票,第三,通知变更的消息“无论是电话,或是微信、短信、邮件,都应该把这些东西都留下来,作为核定变更理由和变更责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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