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床头板砸伤 获赔偿两千五
今年初,禅城区消费者曾先生在睡梦中遭遇床头的一块木板“袭击”,因此曾先生将装修公司投诉至消委会,最终获得 2500 元的赔偿。
去年年初,曾先生请佛山城区某装饰公司为其装修新居。根据公司建议,在主人房的床头做了一幅主题墙,墙上用了一块重约 10 斤的木板装饰。入住大半年后的一天凌晨,床头装饰板突然脱落,砸在熟睡中的曾先生夫妇二人身上,将曾妻的前额砸出了一条长约 3cm 的伤口,当即流血不止。城区消委会受理曾先生的投诉后,立即到现场查看,发现肇事的木板用双面胶粘在离床2米高的墙上,没有用钉加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工作人员指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因此该装修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要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并保修墙面和装饰板。经过两个多月的调解,装修公司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赔偿消费者医疗和误工费共 2500 元。消费者满意而归。
保健电暖袋爆炸伤人
2 月 11 日,家住顺德区的区小姐反映,今年的天气特别寒冷,为御寒她特意购买了一个保健电暖袋,在加热过程中突然发生爆裂,导致双腿被灼伤,烧伤情况属中度,给其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身心也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容桂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上门取证,封存肇事物品,并与生产厂家—顺德容桂奇伟电器厂联系,要求出具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保证书。经调查,厂家生产手续完备,也通过了有关的质量检测,但没有证据显示消费者使用中有不当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调解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区小姐共获得了 10000 多元的经济赔偿。
五次修不好 厂家换新机
霍先生在 3 月份购买了一部波导手机,在使用到 9 月份时出现晚上自动关机现象,经厂家检测后无故障,维修后用至 10 月份又出现了两次质量问题,都分别换主板、清洗按键处理。 11 月份手机再出现按键失灵、无信号、不受卡质量问题,厂家都分别作简单的清洗处理。在三个月内,此手机已有五次的维修纪录,且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霍先生十分不满,强烈要求换机或退款,经我会调解,厂家同意给用户换新手机处理。
(杨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