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消费者:

在第2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佛山市消委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向战斗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战线上的社会各界维权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积极争取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向消费者提供咨询、受理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消费教育、提供消费警示、进行消费指导等方面积极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不断发展,消费者消费质量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强化,消费环境日趋良好。比如,为了清晰界定“超市非法搜身”的问题,市消委会特别去函全国人大法工委,并得到明确回复;受理公交车摔伤案后,积极向公交行业提出整改建议,在所有公交汽车后门加装了照明灯;通过揭露 “金丝美容”真相,促进美容行业的自律等,均受到普遍关注,社会反响良好。
去年,我们围绕建立健全社会消费维权组织网络这一重点,积极稳步推进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五进”建设,努力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262个12315消费者投诉联络站,基本遍布了全市各大中商场超市;2009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2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消委会还联合市工商局与市律师协会等13个行业协会正式签定《消费维权协作协议》,积极组织参加市消委会开展的各项消费维权公益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今年3.15活动的年主题为“消费与服务”,包含三方面的涵义: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其次,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抵制不良经营手法,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再次,需要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3.15”就在我们身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维护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建设诚信、富裕、和谐佛山,共同努力!
最后,祝愿全市广大消费者生活美好、幸福安康!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